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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最高多长时间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安部门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拘留犯罪嫌疑人37天。通常情况下,这一期限设定为3天;但若情况较为特殊,公安部门则有权将其延长至1至4天不等;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部门甚至有权利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0天,也就是最长可达37天。
此外,公安部门在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申请的提交时间还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部门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更是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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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2: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