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涉嫌构成犯罪者进行刑事拘留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正处于事先筹备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其次是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直接指认其为罪犯的; 再次是在其身边或居住场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的; 此外,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的也将面临刑事拘留; 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也会被视为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情况; 最后,对于那些不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将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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