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给家属发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确指出,当公安机关对特定人员实施拘留时,应当于拘留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员的家属发出书面通知,除非案件中出现了无法通知或确认其涉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且此类通知可能会对后续侦查产生阻碍的情况。基于此原则,若刑事拘留行为未能触及以上提及的任何一种情况,被拘留者的家属理应能够接收到相应的通知。
然而,若案件实涉到了由上述情况引发的阻碍和困难,家属可能无法即时接到通知;但是,一旦阻碍侦查的因素得以消除,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将相关信息告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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