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属于抓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一般的抓捕行为,而是刑事实体法范畴内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对于已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士实施先行拘留。拘留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销毁证据或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从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而所谓的“抓获”,则是指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成功地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的整个过程。因此,拘留是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依法进行的一项法律程序,也是针对已经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