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从刑事拘留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实上,判决书的起始日期并非依据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长来确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之相关规定,此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延长侦查期间的具体规定,并没有明确说明将刑事拘留的时间纳入判决书当中进行计算。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环节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与判决书所表达的法院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裁定则有着显著的区别。因此,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间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应被视为判决书计算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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