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可以免于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纯的骨折情形并不足以构成规避刑事拘留责任的理由。
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规定,是否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主要涉及到嫌疑者或被告在其所扮演的角色中所实施行为的严重程度、其是否存在潜在逃逸风险以及对调查工作是否会造成干扰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即使身患疾病,若涉及到了罪行判定,仍需遵照既定的司法程序进行办理,但是在此过程中,罪犯是可以在拘留时间内获得必要的医疗护理与治疗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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