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已批捕一般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措施,应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属于流动作案、多次作案或形成团伙的那类严重嫌犯时,提交审查批准的截止日期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此外,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截止日期还可进一步延长到三十日。
然后,人民检察院将会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基于以上法律条款的规定,从拘留到批准逮捕的整个过程中,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在三日至七日之间浮动,再加上拘留的期限,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超过37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4: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