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施行之强制手段,通常适用于涉嫌犯罪且存在逃逸风险或阻碍侦查工作之情境。办理刑事拘留需遵循如下主要程序:
首先,明确拘留缘由:警方须具备充足证据证明涉案人员涉嫌犯罪; 其次,制定拘留决定书:此项文书需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签字生效; 再者,通知家属:除非因无法联系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篡改等特殊情形,否则应于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嫌疑人亲属; 最后,送交拘留所:将嫌疑人移送至指定拘留所予以关押; 此外,还需接受依法审查:检察院对拘留行为的合法性实施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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