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皆可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依法采用拘留手段加以约束。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每一起涉案个案的具体情况及其复杂程度,由相关侦查部门做出最终决定,拘留期通常不会超过法律所规定的37天。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拘留卧底之后,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对其展开审讯工作。若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名被拘留者并不具备拘留的必要条件,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反之,若仍有必要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则可依法延长拘留期限。 另外,若在拘留期间内无法查明犯罪事实,或者被拘留者不符合逮捕条件,那么也应该将其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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