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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从哪天开始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施行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应自其向犯罪嫌疑人口头宣告刑事拘留决定之时起算。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须当众宣读拘留证,且在执行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此决定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七天;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依法延长至三十天,但这需要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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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