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年限怎么计算天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乃是依据被拘留者实际受拘押的时间为基准。若某位当事人遭受刑事拘留达10个日夜,那么拘留之日数便应准确记录为10条。倘若在这段拘留期内,该人被解除羁押,那么拘留的具体天数则应等同于其实际受监禁的时间。举例而言,倘若某人在遭捕后第五日获释,那么他受关押的日子数即应确定为仅有短短的5天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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