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直未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刑事拘留一直未予执行之情形,可能原因在于公安机关未能在法定时限之内就拘留事项做出明确决定,抑或是在决定采取拘留措施之后,未能及时落实具体执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相关法律规范,公安机关须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人实施审讯调查工作。 如若发现其实施拘留并非必要,应立即予以释放;但若确有必要继续开展相关侦查工作,则需在拘留后的三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若经审查,该拘留并不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调整相应的强制措施。若公安机关未能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决定或执行拘留,便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均可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纠正这一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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