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刑事拘留一般几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杭州市的刑事拘留时长问题,根据我国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若认为有必要将被拘留者转为逮捕,则应在拘留期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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