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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少天后转为逮捕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涉案人员在经历了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通常会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下达逮捕令的标准和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一判断的时间节点应落在被拘留人被采取拘禁措施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在个别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性而导致所需时间超出法定的三十天范畴,这时,公安机关应当申请检察院批准延长拘留期限,不过,延长后的期限总计仍不能超过三十个自然日。
同时,检察院也必须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关于批准逮捕的申请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遵照执行,并将逮捕的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检察院;反之,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则需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对其采取其他适当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十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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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