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批捕书通知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被批捕,其法律程序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通知,而并不涉及个人及家庭情况的透露。所谓批捕,实际上是对逮捕的批准,这意味着人民检察院经过慎重考虑后,同意了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申请。当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时,他们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作一份详尽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将案件的所有资料与证据一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提请改变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司法程序,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公安机关要开具逮捕证,逮捕证有四联,一联公安存档,一联交检察院办案部门,一联交被逮捕人签收,还有一联就是犯罪嫌疑人家属通知书,因此公安机关是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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