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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在律师让会见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1.依据相关规定,自刑事案件立案的那一刻起,犯罪嫌疑人即在受到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之日起,享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为了确保这一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侦查人员在进行讯问时必须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此项权利并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拘留作为强制措施的一种形式,因此一旦面临拘留,应立即寻求律师的帮助。
2.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以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案件,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需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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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9: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