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书没有局长签字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治安处罚程序的相应规定,所有的拘留证明书须经过公安机关局长亲笔签署确认。
具体来说,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刑事类案件所开具的拘留证明书是由刑事侦查部门(简称刑侦大队)负责;而经济犯罪案件则交由经济侦查部门(简称经侦大队)负责。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对个人或团体实施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有义务通知其家属,因此拘留通知书将会被送达至被拘留者家属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