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能决定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检察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只要被认定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便可根据相关法规实施拘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具体执行工作则仅限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处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时)及其他行使公安机关职权的机构。针对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若检察院作出了拘留决定,该决定应送交公安机关执行,而公安机关也必须立即予以执行。在此过程中,检察院亦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拘留决定得以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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