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检察院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涉嫌洗钱活动而被羁押长达七日者,通常会面临定罪审判。
在实际情况中,针对此类活动,执法机关有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而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可达三十七天。 在拘留期结束后,司法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对其进行逮捕,随后移交至民事法庭展开审理程序。 洗钱作为一种非法活动,根据其情节轻重程度,可能会受到不同等级的法律制裁,从轻微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严惩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关于洗钱活动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为了掩盖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及性质,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 2.跨境转移资产等情节恶劣者,将被没收实施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同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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