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上牌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运输损害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本地人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电车学习号原件(车管所发的学车凭条),发票复印件,电车合格证,记得把电车的车辆脚踏装上还要能摇动。
2、外地人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电车学习号原件(车管所发的学车凭条),发票复印件,电车合格证,记得把电车的车辆脚踏装上还要能摇动。暂住证复印件(或者是凭条复印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中的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