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15天可以探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拘留期间的15日里,是允许亲友进行探视的。
然而,为了确保探望的合法性及安全性,探访人员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若为律师身份,除上述所需的证件外,还应附上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信,同时须携带由委托人出具的正式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被拘留人士接受探视的次数通常不得超过两次; 每次探访人数最多不可超过三名; 而探视时间亦不能超过三十分钟。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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