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案自首需要传唤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主动向司法机构投案是必须要提供传唤证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实施自首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将会得到从轻或减轻的刑事处罚,并非完全免于惩罚。因此,在自首之后如果未被立即关押,警方为了进行进一步调查,有权随时传唤该犯罪嫌疑人到案进行审讯。对于那些并不需要被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可以被传唤至犯罪嫌疑人所居住的城市或县的特定地点,或直接前往其居所进行审讯,当然,这都必须有相应的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倘若在现场查获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执法人员能够出示有效的工作证件,便可口头传唤,但在审讯过程中必须在笔录中详细记录。传唤与拘传的总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若案件情况特别严重、复杂,需要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那么传唤与拘传的总时长也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同时,不得通过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来变相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必须确保犯罪嫌疑人享有充足的饮食以及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