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提审后才决定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司法程序,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通常会在五至七个工作日内获得检察院的批准逮捕令。而在实践过程中,公安机构在决定是否对被拘留者提出逮捕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个被拘留者进行逮捕,那么这个申请就应该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与批准; 其次,如果是那种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那么他们的审查批准期限就可以相应地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另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并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在接收到相关通知后立即释放该名被拘留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