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预约看守所见犯人需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委派律师在看守所内部进行会面时,无论是在时间的选择上还是在次数上,都没有任何限制。这是赋予律师的法定权利之一,以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自己的辩护职责。对于正在接受监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看守所内必须满足辩护律师对时间和次数的需求,以方便他们的工作开展。
在律师来访看守所请求访问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情况下,看守所应该严格执行以下步骤: 首先,应核对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办公室发出的正式公函,只有确认所有这些证件合法有效之后,才可以为律师提供会见机会。在此基础之上,看守所应尽快地为律师安排会见,若当时条件允许,便立即予以落实;若当时无法安排,看守所则应向辩护律师说明原因并且保证相关当事人会在四十八个小时之内与辩护律师见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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