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案人员遭受逮捕之后,家属出于亲情关爱和合理关切的立场,完全有权与其进行会面交流。
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明文规定,家属若希望与涉嫌犯罪的亲属见面,必须事先获得负责案件审理的有关部门的允许,且需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正式审批后方能得以实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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