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办理集体土地证可以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具有设立企业的合法效力,然而,在正式申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先取得村级委员会的盖章许可。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首先,预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授权的相关证明资料;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涉及到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的其他所需文件、证明资料。 (二)接着,在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证件:1.由申请人亲自签字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本市户口者经营,需提交户口本及身份证等户籍证明,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相关证明;若为外省市人员经营,则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地暂住证以及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 同时还需提交照片一张以供核实身份。3.经营场所证明; 4.家庭经营中各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证明; 5.已取得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涉及到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的其他所需专项证明。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3、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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