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刑事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从进入看守所开始计算。公安机关在14日内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申请,检察院在7日内审查批准逮捕,包括14日内,不批准逮捕的,予以释放或者变更。
2、对在移动中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羁押期限至37日。公安委将于30日提出批捕申请。检察院有7天的审批时间。在此期间,检察院批准逮捕。批准的,予以逮捕;不批准的,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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