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要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不一定会被判刑。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侦查研究之后,发现确实存在不应予追诉的情形,就会作出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的决定。
2、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就不需要经过审判,更不需要接受刑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都不能确定其有罪。换句话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不会被判刑,需要由人民法院作出认定。而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与判刑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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