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刑拘多久签逮捕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三到三十天。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刑拘后一般在37天内批捕。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时算起,侦查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最短3日内提请批准,最长要在30天内报请检察机关批准,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一般在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继续在看守所羁押;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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