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犯罪不得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类犯罪在具体情况下实行不得减刑政策:
首先,对于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员,若在司法程序中表现出故意犯罪行为,且情节严重、证据确凿,将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加以审核批准,执行死刑; 而对于那些故意犯罪但尚未执行死刑的人来说,其原本固定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将会重新计算,并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其次,对于被判为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其毒品再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法院在做出判决时有权决定对他们实施限制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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