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对于涉及贩卖毒品罪的案件,其归属管辖权通常应归属于罪犯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然而,若罪犯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认为,将此等案件移交至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将会更为适宜时,同样也可依法授权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对该等案件行使管辖权。
因此,贩卖毒品罪所对应的管辖法院既可能为罪犯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同时也有可能是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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