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有什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六点明确规定:
1.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两次及以上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2.一次性容留多达三名以上人员进行吸食、注射毒品活动; 3.由于曾经发生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受到法律行政制裁的事实,而后再次重蹈覆辙的行为; 4.对于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5.出于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进行了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6.涉及到出现严重社会危害性或者情节恶劣等诸多因素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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