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如何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从客体性质来看,该罪行侵犯的是我国对于毒品原植物种植活动的全面管制制度。
接着,阐述其客观方面部分,即涉案人员需客观上实际进行了违背国家相关法规、大规模种植毒品原植物或在遭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之后还继续从事此类不法行为,甚至以暴力等手段反抗执法部门的铲除行动。 关于行为人的主体身份和心理状态,我们要明确,此种罪名的受害人针对一切适应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他们的主观罪过必须是清晰明了的故意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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