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烧麻黄草一二千斤是否合法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烧灼或熬制两千余斤麻黄草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是,如果烧灼或熬制麻黄草的目的在于后期制造毒品,那么这种行为将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因为麻黄草经过烧灼或熬制后可以提取出用以制作各种药物的麻黄碱成分,而麻黄碱正是制作毒品的关键性物质之一。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不论制造毒品数量为何,均属于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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