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戒毒满3年如何解除动态管控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在社区戒毒项目执行期满三年后,建议您积极与初次协议签订时的警务人员取得联络,抑或直接前往当地公安局提交注销社区戒毒的申请。在此过程中,派出所将会详细整理并上报相关材料,逐步解除对此类人员的监管,而注销相关资格则将由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完成整个流程大约需要3至6个月左右的时间方可实现。在成功完成注销操作后,无论何时展示个人身份信息,公安部门都不再对您实施各项检测措施了。
在此后的日子里,一旦社区戒毒的三年有效期到达尽头,您有权提出关于注销动态控制的申请。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1、在完成强制戒毒治疗以后,须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点的乡(城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及不定时的尿液检测,待三年期满时便可以申请离职动态监管。 2、自最后一次违法行为被采取释放惩罚以来,倘若能连续三年以上通过派出所的监督检测,且有记录证明至今未曾复吸任何毒品,那么请您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点的乡(城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证明请求,随后申请切断动态监控的关联。 3、公安机构在审核完毕后,如若认定条件满足,将会正式终止动态监控。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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