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吸毒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容留吸毒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行为人为他人提供场所,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达两次以上,或一次容留三人以上的; 2、因容留他人吸毒被予以行政处罚后再犯的; 3、对未成年人吸毒予以容留的; 4、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而容留吸食、注射毒品的; 5、因其容留吸毒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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