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处罚包括:
(一)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三)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349条、第356条的规定有如下从重处罚的情节:
(1)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2)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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