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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冒牌和低劣商品罪,常被称之为生产或销售防伪品罪。
在司法领域中,对于此类犯罪的检控标准主要如下:伪劣商品的销货款额超过50,000元人民币的;
在尚未出售伪劣商品前,其货物价值已经达到了1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虽然伪劣商品的销货款额未满50,000元人民币,但是将已售出的货品价值乘以3之后,再加上尚未销售的伪劣商品货值总和,超过了1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综上所述,在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时,需要全面考虑到销货款额、货物价值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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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