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伪劣种子罪的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生产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生产假冒或失去有效功能的农药、兽药、化肥和种子等物品的,或者生产者及销售者将不合格的产品冒充为合格产品出售,致使农业生产损失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其违法所得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给农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其违法所得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给农业生产带来特大损失的,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需要缴纳其违法所得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甚至可能会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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