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商品罪会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其所制造或销售的商品中掺入杂质、伪造质量,以假货替代真品、以次品充当优质品,或者将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假装为合格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如果销售金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罚则,同时还要附加或单独判决其需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
若销售金额达到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时,犯罪情节就会升级到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 而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之间的案件,则采取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仍需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 唯有销售金额突破二百万元瓶颈时,才可能被判处于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须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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