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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生产企业和销售机构在产品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实施的不当行为,即在其所涉及的商品中混入杂质、伪造商品及使用低劣材料替代优质材料等手段,以此来欺骗消费者并误导其对产品的认知,从而达到销售目的的这种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了五万元(含)且不足二十万元时,将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且将受到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此外还要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责任;若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含)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将面临的是两年到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制裁,以及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惩罚;当销售金额超过了五十万元但不足二百万元时,将会面临七年甚至更长期限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时仍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而对于销售额达到二百万元(含)及其以上的情况,其所涉及之人将必须承受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的刑罚,同样还需要负责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接受没收财产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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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