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犯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形式的走私活动。走私行为主要指个人或者组织有意避开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通过非法途径运送违禁物品进出境,又或者通过隐藏、伪装等手法违规逃脱关税。根据走私实际涉及的对象以及违法逃漏的税额大小,有可能发展成为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关于走私罪的判定标准,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四点:首先,如果相应的走私对象为经过政府特批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进口商品,并且存在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肆意将其出于境内销售的行为;其次,此类销售行为并没有获得海关部门的正式审批同意;再次,相关方也未能及时、全额地补缴应当缴纳的税款;最后如果走私行为已经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例如应当补交的税额超过五万元,那么以上四项条件中如果存在任意一条甚至多条无法成立,那就不能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了。而对于走私罪,政府方面设定的处罚起点是从走私行为导致的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五万元开始的,这也是区分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与其他同类犯罪之间的重要界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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