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以下孩子犯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年满18岁以下的青少年涉嫌犯罪行为的判决,我们需要综合诸多层面的因素予以全面且深入的衡量与评估。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其所实施的何种可能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行为,均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如果他们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严重伤残或是死亡、强行侵犯妇女或实行性暴力、武装抢夺、非法贩卖有毒物质、纵火、爆炸以及向公众场所投掷危险物品等类型的犯罪行为,那么将必须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针对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一旦其涉及到犯罪活动,就必须要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并接受应有的刑事处罚。 然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我们在处理上应该采取宽容兼具温和的态度来对待,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罚。 在具体量刑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真正动机及需求,考虑犯罪行为发生时他/她的真实年龄,探讨这究竟是个体首次触犯法律还是属于再次违法,考察其犯罪过后的悔罪表现以及体现其个人成长经历与惯常行为表现等诸如此类的重要因素。 同时,我必须明确指出,我们处理这类案件的基本原则应该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实施有效的教育引导并使其得到挽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