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手打人是故意伤害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直接以暴力方式对他人实施攻击并不必然地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罪责。
对此,我们应当全面、系统地考虑和衡量相关因素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首先,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程度才是决定性因素。 只有当其达到轻伤或者更严重的人身损害状态时,才有可能构成该罪名; 而对于仅仅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情况,一般来说并不足以被判定为犯罪。 其次,我们必须深入探究和审视行为方的主观恶意动机。 换句话说,就是考察行为人是否有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意图。 若是由于双方在推搡途中的无心之举,通常很难将其界定为蓄意的暴力侵害。 除此之外,伤害手段的残忍程度以及伤害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等因素也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 例如,若行为人是出于正当防卫等合法理由采取了暴力行为,那么同样无法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总而言之,我们在判断一个暴力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绝不能仅仅因为当事人有过动手施暴这一单一行为就轻易地下结论,而应该结合各项主客观因素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与分析,从而得出正确而公正的结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