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群殴致人重伤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未成年人群体间斗殴所导致的人身损害事件,需要依照涉案未成年人的准确年龄阶段与案件本身的特殊性进行深入剖析和评判。
比方说,若涉案者为年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导致他人重伤后,便应被归责刑事责任,然而,他们的刑事处罚应当适度减轻或从宽处置。 对于那些已经年满十二周岁却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未成年涉案者,若是他们在参与故意伤害行为的过程中,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通过极其残酷的方式使人重伤,进而酿成了极为恶劣的后果,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和批准,决定对其进行追诉的话,那么这些未成年人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罪犯的司法处理程序,司法机关会全面权衡其年龄状况、犯罪动机以及悔罪表现等多方面的因素,以此来确保公正而合理的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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