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还有没有结果加重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如今已经不再采取“绑架罪”这一术语,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仍然有结果加重犯罪行径的情况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当实施绑架行为时导致被绑架者死亡或对其进行杀害的,便构成了结果加重犯罪,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刑事处罚。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结果加重犯罪的判定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条款以及支撑相应证据事实,以确保准确、公正地予以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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