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室抢劫怎么界定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入室抢劫”乃是指犯罪分子为了展开抢劫活动而侵入他人居住且与外界呈现隔绝状态的居所这一属性特征,该类居所可能涵盖了如封闭式院落、牧民用于游牧生活的帐蓬以及渔民作为主要家居之地的渔船,甚至于那些为满足日常生活需求而租赁的房屋等等。
此类犯罪行径性质极为恶劣,往往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原因在于,犯罪分子不仅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更是对他人的住宅安宁权及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从法律角度来看,入室抢劫无疑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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