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能算故意伤害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我们通常认为强奸案并不是故意伤害案件。
强奸指的是违反女性意愿,采用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强制与其进行性行为的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的本质在于对女性性自主权等基本权利造成侵害。 然而,故意伤害案件则是指有人故意实施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者在犯罪构成及所涉权益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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