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判未成年的孩子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那些尚处于未成年阶段且涉嫌故意伤害罪行以致人身受到轻伤伤害者的具体刑罚宣判,必须透过多角度加以精细考量,其中既包含了涉案孩童的实际年龄、犯罪实施过程中的情节轻重以及真挚的悔过反省态度等要素。
通常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罪犯,在其故意伤害他人导致身体轻微受损的行为中,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然而,若此类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长介于14岁至16岁之间,当他们故意伤害他人并引发重伤及死亡后果时,根据现行的刑事法律规定,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负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无论其所犯罪行结果如何,都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刑事审判并承担刑事责任。 尽管如此,依据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原则,这类未成年被告人仍应依据刑法规定,得到相应的从宽或减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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