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关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量刑过程中,涉及到的诸多要素必须得到全面而深入的考量,其中涵盖了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由此所引发的危害之深远影响以至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等各种因素。
对于符合法定年龄已满十四岁但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个体而言,若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触犯了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其重伤或死亡、强暴、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向公共场所恶意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那么他们便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年龄段介于十二岁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群体来说,虽然他们若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名,且该行为最终酿成了死亡结果或采用极其残忍方式对受害者造成深度伤残,情节严重且恶劣,经过最高级别检察院的慎重核准后决定进行追诉的情况下,亦需为自身的行为付出相应的刑事代价。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我们必须坚持教育为主导,惩罚仅作为辅助手段这一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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